未进行病理检查遗漏肛管恶性肿瘤导致癌症转移
添加时间:2026-07-13 浏览量:878

本案例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1.诊断过失损害责任 2.治疗过失损害责任3.组织过失损害责任

本案例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违反管理规范损害责任


二、案例概述

  患者,男,1968年生。2013103日,患者因"肛门部有物脱出凸起需手托入已2年,近来2个月加剧"A医院(医方)门诊。诊断肛管腺囊肿,混合痔。医方予手术,术后常规处理。1117日,患者至B医院门诊行盆腔CT平扫检查提示肛门偏左侧类圆形软组织密度影。男性肿瘤全套组合检查提示癌胚抗原(CEA7.45ng/ml1120日,C医院病理检查报告单提示肛门派杰氏病伴黏液腺癌。患者1127日,转入D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直肠肛管癌。122日,行"经腹会阴联合直肠癌根治性切除术"125日,病理检查报告示:(直肠肛管)黏液腺癌。免疫病理诊断报告示(直肠下端)腺癌。1215日,患者出院。此后患者多次化疗,20141030日,穿刺细胞学诊断右腹股沟淋巴结转移癌。目前患者仍在治疗当中。

三、争议要

1.患方陈述

  医方在没有任何辅助检查的情况下盲目诊断混合痔并手术治疗,术后也没有做病理检查,导致延误诊断和治疗。

2.医方陈述

  患者所患疾病类型少见,有误诊的可能性;患者在医方换药期间未发现肛门异常征象,医方虽造成患者病情延误,但并未造成无法补救的后果。


四、鉴定意见

本次鉴定受医患双方委托,×省医学会医学鉴定办公室根据《×省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于2014年 1210日做出鉴定结论

A医院在对该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五、专家评析

根据现有资料,2013103日,患者因肛门脱出物至A医院就诊,医院接诊时未进行肛门专科检查,门诊病历本未见相关记录(包括脱出物部位、形状、质地、大小等)。医方手术切除肿块后未按医疗常规进行病理检查。根据医患双方的陈述,患者此后多次在A医院门诊复查均未见相关记录(包括配药、换药、再次肿块切除等情况)。鉴定组认为A医院存在门诊记录不规范,未进行病理检查的医疗过错,导致遗漏了肛管恶性肿瘤,未能及时诊断和治疗。
因本案例患者系(直肠肛管)黏液腺癌,恶性程度高,不具备保肛治疗的条件。
根据相关检查资料,患者目前已经出现右腹股沟淋巴结转移,鉴定组认为主要与患者本身疾病为肛管黏液腺癌有关,与A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六、防范要点
本案例存在四项医疗损害责任一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中的"诊断过失损害责任""治疗过失损害责任""组织过失损害责任",二是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中的"违反管理规范损害责任",具体防范要点如下。
1)本案例门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诊治时,应对患者肛门脱出物部位、形状、质地、大小等进行记录,以后每次复查都应该进行相应记录;应该加强医疗责任心的教育和评价。
患者被首次收治入院,就应对患者主诉和病变部位进行仔细检查,以明确病因,进行针对性治疗;特别是一些高度怀疑是恶性肿瘤的,还应及时对病灶活检行病理切片检查以明确诊断。对待手术标本,应采纳"有样必采,有采必送检"原则,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2)医院对患者病变部位进行手术后切除的标本必须进行病理检查明确诊断,如发现是癌变性质,要及时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充分沟通,争取早日追加根治手术,如肛管部位的癌症,不能保肛的,也要与患者和家属交代清楚,以取得充分谅解和配合。
3)医院科室应制订病历与手术记录书写规范等相关制度定期检查临床医护人员病历书写和手术及各项诊疗记录等情况,发现有不及时书写、记录和漏记情况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教育、培训、问责等多种措施进行改进。
4)医院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病历与手术及各项记录的书写规范、记录等,还有各类疾病规范诊治,通过多种手段,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技术教育与培训,以及定期的考核、技术比武等形式,提高临床医务人员的各项诊疗水平。
手术标本管理应做到,有样必送减少可疑恶性疾病的漏诊。
上述防范要点应列入医院规范管理范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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