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池中院
近年来 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密切 我国部分居民试图 通过“跨国婚介”寻求幸福 但人口不是商品 婚姻不是交易 倘若不提高警惕 在这美好愿望的背后 可能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陷阱 近期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 2024年8月,原告小帅(化名)听闻被告小刚(化名)从事越南婚介工作,就请小刚为其介绍越南籍的单身女性。小刚同意为小帅介绍越南的单身女性,但需收取15.5万元的费用。随后,小帅向小刚转账13万元。 2025年,双方签订《合同书》,主要内容为:小刚为小帅介绍国外越南户籍的单身女性,婚介服务费用小帅先支付13万元,剩余2.5万元介绍成功后支付。 因婚介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小帅要求小刚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款项。但小刚已经花掉钱财,只能先退还小帅1万元,出具《欠条》,内容包括承认尚欠小帅12万元未退还,以及如发生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律师费)由小刚承担,并限于2025年4月16日前还清。但小刚未按期履行《欠条》义务,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