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添加时间:2025-12-15 浏览量:855

┃来源:《道路交通事故疑难案例选编》(闫荣久)


某公司的司机开大货车一连撞了 3 个人,其中 1 人被撞死,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呢?


一、事故认定以后


胡某是某公司机械队的司机,事故发生后口吐白沫,昏迷在驾驶室里。他开的大货车一连串撞了 3 个人,其中一人死亡。交通队给他定了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可他却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死者家属想不通,哭着闹着要公安机关“秉公执法”“最少也要判他 5 年”“不能对他宽容”……此事 惊动了办案单位的上上下下,结果左查右检也没发现有什么“猫腻”的事,最终还是“宽容”了他。


二、事故经过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当时胡某驾驶“依发”大货车由东向西通过路口后,汽车像匹脱缰的野马向前冲去,先碰撞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嘎斯"卡车,然后又继续向西冲击,相继将在慢车道内正常行驶的 3 个骑车人撞倒,其中一人被汽车右前轮当场轧死,货车右侧又与 4 棵路树相刮后才缓缓停住。从开始碰撞“嘎斯”货车到最后停车,“依发”货车行驶了 650 米,然而却没有留下任何刹车印痕。


三、案中疑点


为什么胡某昏迷在驾驶室内,而坐在他身边的装卸工却安然无恙呢?他发生事故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车辆机件突然失灵肇事时司机吓昏?还是酒后开车,因酒性发作,神志昏沉?是行车中犯困?还是疾病突然发作?还是利用车辆进行刑事犯罪,肇事人畏罪自杀?


四、分析原因


这起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比较复杂,虽然肇事的责任无疑应由胡某来承担,但肇事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围绕这个问题,办案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1、肇事汽车经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技术人员检验鉴定,各部机件均合格,因机体失灵引起事故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2、从肇事的时间为午饭后和驾驶室内呕吐物有异味推断,司机可能酒后开车。但通过对驾驶室内呕吐物进行取样化验和询问同车装卸工,证明胡某午饭时并未喝酒。


3、至于司机在行车中是否犯困的问题,在分析判断后认为,该车与“嘎斯”货车接触,定有撞击声和震动,司机如处于精神恍惚状态应随之惊醒,应采取相应措施,而不应再相继将 3 个骑车人撞倒、又与 4 棵路树相刮后,驶出 650 米的距离,是在没有任何措施的情况下车自然受阻停住,这显然不符合司机开车犯困发生事故的规律。因此,开车犯困亦不是事故的原因。 


4、通过对司机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调查,均证明平日未发现胡某有严重的疾病,也不掌握其以往的病史情况。


五、继续深查


鉴于上述情况,办案同志一致认为,办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胡某肇事后昏倒在驾驶室内原因未彻底查清前,不能轻易给此案下结论,要以科学的态度调查定案。于是调查重点集中在胡某是否有病?是行车中疾病发作?还是肇事后发病上? 


调查工作迅速展开了,据协和医院诊断,胡某系患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以致引起脑栓塞可能性为大。 


他有如此严重的疾病单位领导为什么不掌握?于是,访问了胡某的家属,其妻介绍说:“他在部队服役期间曾有患风湿性心脏病的病史,复员调到机械队工作后,一直没有向别人讲过这一情况。”为证实这一点,办案人员又走访了胡某原先所在单位,单位证实在他未调离本单位前确有风湿性心脏病史。在搞清胡的病史后,办案人员先后前往三家医院,向医务人员请教,探讨胡的病史与可能在行车中突然犯病的联系。 


最后,将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材料、货车肇事时运行路线、角度,结合医院对病因的诊断及乘车人证词等综合分析后,得出了最后结论。即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胡某曾有风湿性心脏病病史,这次行车中旧病复发,风湿性心脏病导致脑栓塞引起右上、下肢偏瘫、神志昏迷,因而造成这起重大伤亡事故。


六、为什么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胡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因为他明知自己有风湿性心脏病史,不能从事驾驶工作,但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史,骗取了机动车驾驶证,在驾车时突发疾病,导致车辆失控造成重大后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9 款:“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时不准驾驶车辆”的规定,造成了 1 人死亡 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事故发生后胡某已瘫痪,故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闫荣久)



【后见之民的读后感】



这起事故的经过明了,外在成因明确,但办案人没有简单了事,环环相扣的原因分析,指向了驾驶人的身体情况。又多方请教,弄清了身体中的心脏——脑栓塞——偏瘫,才是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这样的调查思路和做法可以为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后提供指引。 


现如今道路上通行着大量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因身体原因的事故也有发生,前段时间(2025 年国庆长假),一辆长途半挂货车在高速三支队二大队辖区的服务区内轻度碰撞一小车,原因就是半挂车驾驶人突发脑梗,若发生在主线上,后果不可想象。关于驾驶人的身体情况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72 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关于器质性心脏病,查询百度结果为:


1、 冠状动脉心脏病 抽烟及糖尿病,高血压等导致血管硬化狭窄,使血流受阻,易使心肌缺氧而受损. 


2、高血压性心脏病 a. 动脉性高血压导致左心室肥大. b. 肺高压症导致右心室肥大. 


3、 风湿性心脏病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主要在风湿热感染后,心脏瓣膜逐渐病变所导致之异常. 


4、 肺性心脏病 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导致肺动脉高血压症,使得右心室肥大或衰竭. 


5、心肌病 新陈代谢或荷尔蒙异常的心肌变化等,有时酗酒, 药物亦导致心肌变化. 


6、心脏肿瘤 大多为良性肿瘤,以黏液瘤为最常见,原发性心脏恶性肿瘤很少见. 


7、血管病变 包括高血压引起之动脉瘤,以及其他免役机能异常引起之血管病变等身体。(完)

转载于公众号:交通事故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