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公司法:公司常见问题100问
添加时间:2020-11-27 浏览量:1814


1.什么是公司?

很简单,只有叫“公司”的才是公司,不叫“公司”的就不是公司。


2.哪些不是“公司”?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等,都不是公司。


3.哪些是“公司”?

“公司”的全称叫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没有本质区别,核心都在于“有限”二字。只不过,后者名称中有“股份”,意味着这是一家股份可以自由买卖的公司,比如上市公司。


4.什么是“股份”?

股东对公司享有权益的凭证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叫“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叫“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叫“股票”。三种表述,一个意思。


5.什么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

很简单,“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就是与“不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相反的概念。


6.什么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拟对外出售股份,其他股东有权优先同价购买。并且,法律允许章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特别限制,只要不禁止转让,这些限制通常都是有效的。


7.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能自由买卖?

因为不是任何人都能合作。


8.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允许自由买卖?

因为它想上市,或者已经上市。


9.什么是“有限”?

意思是股东对公司只承担出资责任,对公司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债务不负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债务不负责任、股份可以自由买卖的公司”。


10.为什么“有限”?

法律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相当于成年自然人,因此能够独立承担责任。有独立人格的组织,叫做“法人”,意思是法律拟制的人。


11.是不是对债权人不利?

当然。公司破产,不能追索股东。


12.那为何允许“有限”?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要是投资失败会倾家荡产,开公司就只能是少数人的冒险,这对社会整体不利。


13.那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生”和“死”承担责任。“生”是出资的责任,即股东按照承诺向公司实际投入本钱。“死”是清算的责任,即公司解散的时候,股东要负责清算公司的债务。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股东往往比较分散,法律规定由董事代替股东负责清算。


14.一旦公司倒闭,债权人怎么办?

尊重游戏规则,愿赌服输,法律规定了公司破产制度,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但,如果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也会制裁股东。


15.怎么制裁?

法律上叫做“否认法人人格”。法律能给你的,也可以拿走。比如,当股东滥用控制权,导致公司与股东(或关联方)在财产、财务上混同,且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以宣告公司没有独立人格,混同的各方要连带清偿对方的外债。


16.怎么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法律的难题。人格独立与不独立没有截然分明的界线。企业集团、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夫妻公司、“99%+1%”股权结构的公司等,均是形式上合法的公司,但都存在被单一股东控制的事实。然而,法院不能仅凭股东结构判断公司是否独立,必须个案分析,一事一议,要看证据对“人格混同”的证明能否达到让法官确信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17.一个股东也能成立有限公司?

是的。中国2005年修改了公司法,允许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18.为何允许?

堵不如疏。傀儡股东的情况很普遍,不如放开人数限制。这是法律对现实的明智妥协。


19.怎么确保一人有限公司的人格独立?

公司法是从财务合规角度进行控制的,强制性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每年审计。如不审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20.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法律形式上不同。前者是独立法人(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后者不是(老板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前者股份可以交易,可以吸收投资,后者不能,因此后者很难壮大。


21.为何还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后者的优势是有税收优惠,在税务局规定的营业收入范围内享受比公司低得多的所得税率,通常被用作节税。


22.小孩可以当股东吗?

可以。法不禁止即可为。


23.能否约定部分股东不出资?

股东之间的约定对抗不了债权人。即使公司和其他股东不追究,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起诉追缴。


24.拿什么出资?

能够作价且可以转让的几乎任何东西都允许出资。有价值但不能转让的劳务、技能、经验、人脉不能出资。


25.只有劳务、技能、经验、人脉,不想出钱,怎么拿股份?

这叫做干股,应由大股东无偿转让股份给你。如果你是公司骨干员工,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通常也由大股东无偿转让股份给你。


26.股东怎么拿走公司赚的钱?

法律上叫做分红。“无盈不分”“一年一分”。股东只能分掉公司年度税后净利润,不能分掉公司日常的营业收入。每年只能分一次,不能分两次。


27.股东怎么行使投票权?

在股东会上行使投票权。


28.什么是股东会?

29.什么是董事会?

“会”字并不高深,就是“会议”的意思。股东会,就是股东开会。董事会,就是董事开会。法律规定股东、董事不能单独做出决定,只有经开会表决所做出的决定才有效。开会的形式是广义的,包括现场、网络、电话、书面等。


30.如果大股东一股独大,还有必要开会吗?

有必要。开会有价值。开会是倾听、交流、辩论、说服的过程。开会靠信息、能力、判断力、信任度以及合作精神。开会不依靠股份的多少,只有表决才靠股份。“三人行,必有我师焉”,通过开会,小股东可以改变大股东的想法和主意。这其实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精髓。


31.该不该开会?

问题不是该不该开股东会、董事会,